记者 王珍

近日有关多地裁撤政府内部招商部门的消息引发热议,虽然截至目前这些消息并未得到官方证实,但地方政府招商模式正在迎来巨变。

8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政策措施起草单位不得在无法律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制定包含特定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补贴等可能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此之前,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到,“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一直以来,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土地优惠等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常用手段。分析人士表示,改革开放以来,这些措施确实起到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弊端也在逐渐显现,如加大地方财政压力、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甚至引发腐败等问题,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招商模式成为必然选择。

“首先,过度的税收优惠可能导致地方财政压力增大,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其次,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可能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和市场效率的降低。最后,税收优惠政策的频繁变动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影响企业的长期投资决策和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对界面新闻说。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自由贸易港(区)专委会会长宋向清指出,税收优惠和奖补式招商引资模式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吸引外资、引进项目和新技术、推动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等,但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这些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和短板。

“最大的问题是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阻碍要素资源高效率流动和向效率高的地区流动。这些招商引资模式会形成区域政策的局限性,导致区域之间在吸引外资时竞相突破政策和法律框架,引发地方竞争形成恶性循环。”宋向清说。

此外,他也提到,一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提供过度的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这不仅增加了地方财政压力,还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同时,招商引资政策的不稳定性、不连续性,往往会导致企业在面对政策变动时重新评估其商业模式和投资计划,增加了企业投资决策的复杂性,甚至引发外资企业对当地政策的透明性和合规性的焦虑。

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将“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此前在一篇研报中提到,构建统一大市场必然要求企业在不同区域间能实现公平的竞争,就要避免各地内卷式的招商引资所引发的种种不规范不合理的税收优惠。只有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才能有更加稳定的预期,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产品和服务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方面,同时也能降低企业适用税收优惠的成本。

长期研究中国财税制度的罗志恒还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税收法定的落实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4月底,我国18个税种已有13个完成立法,税收立法进程持续推进。但是,除了各税种的基本法律外,还有部分与税法执行相关的规定以部门条例、规章、意见、通知等形式存在,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尤其是税收优惠较多,有些税收优惠不符合税收基本原理,弱化了税收制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

可能是为了体现税收制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提到,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科学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等领域的优惠政策,可以在“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前提下出台。

但总的来说,分析人士认为,传统的依赖税收返还开展招商引资的模式未来可能难以为继,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需要调整思路和创新模式。

王鹏提出了五点建议,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聚焦产业结构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创新招商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探索“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数据招商”等新模式;强化政策支持,在公平竞争原则下,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并加强监督评估;构建产业生态,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促进协同创新与合作以及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宋向清也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升级放在前两位。他表示,地方政府应在不断强化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提升软件服务水平,如加强技术层面的基础支持、强化产业工人团队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手段和能力,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等。此外,地方招商引资策略应从单一企业引进转向产业链招商和产业生态建设,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强化地方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济增长支撑力。

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2月,安徽省发布《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114条,其中,重点指标领域提升举措66条,优化涉企服务举措48条。3月,浙江省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企业开办运营、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

宋向清还表示,取消税收优惠和奖补式招商引资模式后,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市场化招商公司和资本招商等新型策略进行招商引资。市场化招商公司是指地方政府鼓励、引导成立的招商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吸引企业投资,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效果。资本招商是指“以资本招引资本”,即地方政府建立股权投资型产业公司或者产业引导基金,采用投资方式代替传统的税收返还政策来吸引投资。

“比如,重庆市提出推进园区和开发区运营公司重组,加速向产业投资公司、资本运营公司转型就是在招商引资模式变革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合肥市成立产投集团,采用的是产投融合模式等。这种资本招商模式通过设立基金并设定相关条件,吸引投资项目进入当地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宋向清说。

除上述两地外,今年6月,广州市发布了“广州招商引资20条”,即《关于新时期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从重构招商体系、强化招商统筹、创新招商模式、突显招商优势、加强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在“创新招商模式”方面,广州市表示,将推行“市场+资源+应用场景”的招引新模式,按照“制定产业规划—打造产业园区—出台产业政策—配套产业资金—实施产业招商”的全链路路径,结合产业基础、细分赛道、承接区及特色园区,逐个产业,为项目落地制订专业化服务方案。